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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理工學院“吉時雨”勵志青年助學計劃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扶貧攻堅的戰(zhàn)略部署,根據(jù)吉利集團“吉時雨”勵志青年助學計劃的統(tǒng)一安排,擬采用“教育扶貧+就業(yè)扶貧”的模式,就建檔立卡(未脫貧)學生認定勵志青年助學工作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助學模式:
勵志青年助學計劃擬從教育扶貧和就業(yè)扶貧兩個方面為在校建檔立卡學生提供幫助,由學院和吉利集團聯(lián)合實施。
在校學習期間,學院將為這些受助對象創(chuàng)造一個公平的學習環(huán)境,使他們和其他同學一樣接受良好的教育,幫助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順利完成學業(yè)。
畢業(yè)后,根據(jù)學生的需要,可以幫助學生安排在吉利體系就業(yè),吉利各單位負責為學生創(chuàng)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就業(yè)環(huán)境,讓他們在實踐中成人成才,幫助家庭脫貧致富。
第三條
資助范圍及條件:
1、資助范圍
全省:湖南省、浙江省、河北省、山西省、陜西省、四川省和貴州省。
凡在上述戶籍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學生,都可以申請資助,名額不限。
2、資助條件
勵志青年助學計劃的對象必須是建檔立卡家庭的學生,同時須具備以下條件:
(1)愛黨愛國,熱愛汽車事業(yè),心態(tài)積極向上,陽光健康;
(2)認可吉利的扶貧模式和相關管理制度;
(3)參加高考,被我院正式錄?。?/span>
(4)申請前家庭尚未脫貧,仍然是建檔立卡貧困戶。
助學實施辦法:
1、受助對象在校期間的所有學雜費,包括學費、住宿費、代管費等和兩次往返路費,都由勵志青年助學計劃支付。
往返路費報銷標準:只報銷每學期開學和寒暑假放假回家的兩次戶籍所在地至湘潭的火車硬座和近距離汽車大巴費用,飛機票、高鐵票、火車臥鋪、船票等皆不報銷且不予按照硬座價報銷;非紙質票據(jù)不予報銷。
2、在校就讀期間家庭脫貧的學生,脫貧不脫政策,繼續(xù)享受計劃資助,直至畢業(yè)。
3、申請勵志青年助學計劃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學生本人申請書;
(2)學生個人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證明中應體現(xiàn)學生姓名及身份證號、戶主姓名及身份證號、戶主與學生的關系、貧困戶編碼、致貧原因、是否已經(jīng)脫貧、縣/市扶貧部門蓋章,且證明必須為原件,詳見勵志青年助學計劃申請表;
(3)本人身份證:正反兩面;
(4)扶貧手冊:含家庭情況和家庭成員信息頁;
(5)戶口本:含戶主和學生本人信息頁。
第四條 其它事項
1、受助學生均需均要參加高考,被我院正式錄取后才能享受相應資助。
2、該計劃資金嚴格按國家和吉利集團基金會有關規(guī)定,??顚S茫瑖栏窆芾?。
3、受助對象的退出及違約問題
受助學生入學后,需要和學院簽署協(xié)議,并報省教育廳備案。協(xié)議中約定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力和義務,特別是學生的實習、就業(yè)、退出等事項。
對在校期間有重大違紀行為的受助學生,將自動退出資助計劃;學生在就讀過程中有自主創(chuàng)業(yè)計劃或家庭發(fā)生重大變化的也可以申請自動退出。退出資助計劃的學生,可以繼續(xù)修完學業(yè),直至畢業(yè);也可以按學生手冊的規(guī)定退學。
凡列入資助計劃的學生,須放棄在校期間享受國家和學院助學金的機會,把此機會留給其他貧困學生。
4、生活費補貼
學院為建檔立卡學生設立了每月300-500元的專項生活補貼,學生可以自愿申請。申請的學生必須承擔相應的勤工儉學勞動任務。具體申請辦法及崗位,請見學院通知或公告。
5、受助學生的檔案管理
學院將對每個受助學生建立專門檔案,記錄學生在受助期間的學習、頂崗實習和工作表現(xiàn),獎懲和受助等情況,與此同時與省教育廳、學生所在地的縣政府扶貧管理部門、吉利集團黨委保持必要的溝通和聯(lián)系。
第五條
本辦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過去有關規(guī)定與本條例不符者,以本條例為準。
第六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七條
此辦法只適用于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