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條 獎學及助學措施
按國家相關(guān)資助政策規(guī)定,在校學生可享受: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300元/年、二等助學金3300元/年、三等助學金2300元/年)。
2.生活費資助: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生活費資助,享受高校國家助學金二等及以上資助,原則上每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
3.重慶市三峽移民高等職業(yè)教育助學金
資助標準為每生3000元,分3年發(fā)放,每年1000元,由學生向生源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學生因故退學、休學、轉(zhuǎn)學、重讀等不得重復享受資助。
4. 學院將按國家相關(guān)助學貸款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對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5.學院獎學金; 企業(yè)獎、助學金。
6.給予優(yōu)秀學生出國學習交流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