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大學生
思想政治教育,鼓勵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并在社會實踐、 科技創(chuàng)新、社會工作、文體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依據相關文件
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校正式注冊并申請參評人民獎學
金的本科生。
第三條 人民獎學金是由學校年度預算安排出資設立,獎勵成
績優(yōu)異、綜合能力較高學生的獎學金。學校依據在校生人數及獲獎
比例確定人民獎學金當年預算,并嚴格按照年度預算安排進行評定
和發(fā)放。
第四條 人民獎學金由人民獎學金一、二、三等獎、人民單項
獎學金和優(yōu)秀生獎學金組成。
第五條 獲得人民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1.擁護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
2.模范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學習態(tài)度端正、目的明確,刻苦鉆研、勇于創(chuàng)新;
4.積極參加素質拓展活動,自覺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評人民獎學金:
1. 學期素質拓展必修成績沒有達到考評學期必修總成績(滿分
170 分)的 60%以上;
2. 考評學期受到學校紀律處分的;
3. 宿舍衛(wèi)生平均成績不及格且在本宿舍樓排名在后 10%的。
第二章 人民獎學金等級評定
第七條 人民獎學金各等獎的等級、金額和比例:
人民獎學金等級分類
等 級
金額
(元/學期)
比例
(占同專業(yè)同年級總人數的比例)
一等獎 1000 2%
二等獎 600 7%
三等獎 400 10%
單項獎 300 3%
人民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的人數總和應嚴格控制在該年級
同一專業(yè)學生人數的 20%以內。
第八條 人民獎學金各等獎的評定依據包括學習成績和第二
課堂成績。其中學習成績占 70%;第二課堂成績占 30%。
第九條 校級、院級、班級主要學生干部可以根據其工作表現
滿足某一等級要求時上浮一個等級參評,但學生成績最低不得低于
人民三等獎學金的評選條件。
第十條 除人民一等獎學金能兼得一項社會資助獎學金外,人
民二等、三等、單項獎學金不能與其它獎學金兼得。 第十一條 人民獎學金每學期評選一次,評審結果在校內進行
5 個工作日公示。學生如有異議,應在公示期內向學院提出書面申
請,學院應依據規(guī)定進行回復。人民獎學金一次性發(fā)放給獲獎學生。
第三章 學習成績評定
第十二條 參評一等獎學金,學習成績 85 分(或相應的 GPA
成績)以上的課程門數要求達到當學期所有課程的 90%(必修考試
課不能低于 85 分)。
第十三條 參評二等獎學金,學習成績 80 分(或相應的 GPA
成績)以上的課程門數要求達到當學期所有課程的 90%(必修考試
課不能低于 80 分)。
第十四條 參評三等獎學金,學習成績 70 分(或相應的 GPA
成績)以上的課程門數要求達到當學期所有課程的 90%(必修考試
課不能低于 70 分)。
第十五條 思想政治理論課成績按考試課標準要求,不符合規(guī) 定的不能參評。
第十六條 分段教學課程成績以中級試卷為標準,高級試卷加 10 分,低級試卷減 10 分。
第十七條 經教務處批準的緩考課程成績,等同正常考試成績。
第十八條 學習成績評定具體公式如下:
學生成績加權積分 = ∑(課程得分×該課程學分)
學期選課總學分
—4——5—
第四章 第二課堂成績評定
第十九條 第二課堂成績以素質拓展課程成績?yōu)橹饕罁?/span>予
以綜合評定。
第二十條 素質拓展項目分為思想政治與道德素養(yǎng)、社會實踐
與志愿服務、科技學術與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文體藝術與身心發(fā)展、社團活
動與社會工作、技能培訓及其他六個方面。每個項目等同于一門課
程,分為必修與選修兩部分,滿分 100 分,合計為 13 學分。詳見
素質拓展項目分值表:
名 稱 學分
必修成績
(分)
選修
成績
滿分
思想政治與道德素養(yǎng) 3 60
內容詳
見各節(jié)
100
社會實踐與志愿服務 2 40 100
科技學術與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 3 20 100
文體藝術與身心發(fā)展 2 50 100
社團活動與社會工作 2 —— 100
技能培訓及其他 1 —— 100
第二十一條 素質拓展課程成績評定具體公式如下:
素質拓展總學分
素質拓展成績加權積分 = ∑(課程得分×該課程學分)
第二十二條 學生大學期間必須參加“必修”項目的活動。每
門課程任一項目必修成績不合格的,該門課程得分為零。
第二十三條 按照本辦法,各學院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
實施細則,經校學工辦同意后實施